区委文件
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办公室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提升城市品质 攻坚 五项任务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办公室 日期:2019年09月20日 字号:【 小 中 大 】
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办公室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提升城市品质 攻坚
五项任务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石店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晋城市城区提升城市品质 攻坚五项任务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办公室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
晋城市城区
提升城市品质 攻坚五项任务
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让“晋城会客厅”更加美丽宜居,以崭新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建美丽晋城 创文明城市 提升城市品质行动方案》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提升城市品质 攻坚五项任务百日大会战。为此,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中心城区‘十纵十横’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和重点城建工程征收扫尾”五项任务为重点,全力以赴打赢全区“提升城市品质 攻坚五项任务”百日大会战,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战场、主力军作用,牢固树立城市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等不起、慢不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抢前抓早谋全局,不等不靠抓推进,积极主动开展好专项行动。
(二)强化属地管理。各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辖区攻坚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明确、分工清楚,确保攻坚行动计划、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全面统筹推进。统筹考虑提升城市品质每项任务的规划、导则、标准、方案、经费保障等各个环节,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加大对各镇(街道)、村(社区)的协调督导,确保协同推进、高效优质完成。
(四)注重实施效果。严格按照规划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行动,注重串点成线、由点到面,形成整体区域效果,持续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为市民打造舒心悦心的会客厅。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十纵十横”主次干道品质提升
“十纵”自东向西为:兰花路、文博路、太行路、泽州路、建设路、瑞丰路、黄华街、前进路、景西路、凤城路;“十横”自北向南为:书院街、太岳街、新市街、红星街、凤台街、文昌街、迎宾街、中原街、育才街、白水街。
1.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整治
整治目标:完成“十纵十横”主次干道涉及我区范围内的12万平方米广告牌匾规范整治和拆违治乱工作。
工作任务:
(1)制定我区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依法对违规设置、严重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显示屏、灯箱、擎天柱广告等下达法律文书,并组织拆除。按照规划要求,指导沿街单位、店铺规范设置牌匾,确保同一楼体的牌匾规格、式样、材质、色彩等协调统一、美观大方。(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2)规范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清除商业广告,督促设置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3)落实属地责任,全力配合做好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完成
2.拆除违法建筑、拆除不必要的围墙
整治目标:依法拆除严重影响城市容貌、侵占城市公共空间、影响居民出行的违法建(构)筑物。拆除不必要的实体围墙,实施硬化绿化;确有必要进行围挡的,可建设透空栏杆或绿篱。
工作任务:
(1)协调对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违法建(构)筑物、临时建筑进行认定,并完成透空栏杆、绿篱设置标准的制定。(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2)制定我区“两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负面清单;依法对违法建设行为下达法律文书,并组织拆除建筑立面上的构筑物(附着物)、违规临时建筑、压占城市红(绿、蓝)线的私搭乱建、建筑顶部的乱搭建构筑物、不必要的围墙等;为拆除工作提供现场执法保障;建立健全我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机制、违法建筑拆除责任制、违法建设发现巡查制。(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3)对拆后腾出的场地实施硬化绿化,确保拆墙后视野所及无违建、无垃圾堆;强化镇(街道)和村(社区)预防、制止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拆除;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自觉抵制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背街小巷品质提升
整治目标:完成36条背街小巷的品质提升,其中户外广告规范整治36700平方米,改造雨污水、供暖、供气、供水、照明等路政设施141处,整治规范36条背街小巷空中线缆,修补、硬化路面71962平方米,净化、美化、粉刷墙体114359平方米。
工作任务:
1.在充分征求村(社区)、村民(居民)意愿基础上,制定背街小巷品质提升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拆除建筑立面上的构筑物(附着物)、违规临时建筑、压占城市红(绿、蓝)线的私搭乱建、建筑顶部的乱搭建构筑物、不必要的围墙等。(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2.组织开展路政设施的完善工作,新建、改造背街小巷的雨污水、供暖、供气、供水管网,新增、改造道路照明设施,修补、硬化路面。(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3.全面清理空中凌乱的线缆,原则上管线下地,暂时不具备下地入管条件的,要统一标准进行整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4.拆除背街小巷内严重影响城市风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组织规范设置门店牌匾,确保整齐美观、色彩协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5.组织开展墙体净化、美化工作,整修破损墙面、清洗和粉刷污损墙面。要注重吸纳村(社区)、村民(居民)意见建议,在立面改造、广告牌匾设计导则范围内发挥群智群力作用,切实提升其参与改造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集贸市场品质提升
整治目标:完成18家集贸市场的整体改造和品质提升。
工作任务:完善集贸市场和内部配套设施建设,督促各市场主体强化规范管理,杜绝市场内“脏乱差”现象,实现环境优美、卫生达标、买卖公平、秩序井然的目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10月底
(四)环境卫生品质提升
整治目标: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实现清洁化、秩序化、制度化,推进“美丽社区”和“美丽小区”建设,打造文明、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大环境。
工作任务:
1.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标准,推进“十纵十横”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高标准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中心)
2.完成160座公厕改造提升,实行标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中心)
3.更新配备和完善市区范围内的垃圾桶(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中心)
4.开展社区、小区环境卫生大整治,清除卫生死角,清理渣土堆、垃圾堆。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社区空间环境,建设“美丽社区”“美丽小区”。(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10月底
(五)城建重点工程征收建设扫尾
1.老城更新与保护工程征收扫尾及“两路一街”建设工作
工作任务:完成剩余居民和公建征收;完成剩余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完成景德路、景忠路道路工程建设,具备通车条件;完成南大街完成立面改造,实现整街亮起来。(责任单位:东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北街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2.市政道路征收扫尾
工作任务:完成市政道路工程涉及我区的征收扫尾任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3.晋高一级路两侧整治提升
工作任务:拆除道路两侧违规广告牌12处,违法建设21处。(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北石店镇)
完成时限:9月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区委、区政府成立“提升城市品质 攻坚五项任务百日大会战领导组”,由区委书记王文全和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晓峰担任组长,市城市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全区提升城市品质 攻坚五项任务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的制定,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和任务落实,确保提升城市品质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规划先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规划引领,着眼当前,放眼长远,积极对接好市规划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提前谋划和设计,以钉钉子的精神“一张蓝图干到底”,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以高水平的规划引领高质量的城市品质提升。
(三)明确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区城市管理局要做好统筹和协调推进工作,牵头做好户外广告规范整治、拆违治乱等具体任务,并严格落实检查验收责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牵头做好集贸市场整治提升,并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区住建局要推进好建筑工地围挡改造和部分工程的施工建设。区市容环卫中心要加强人员、设备投入,进一步提升环卫质量。其他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各镇(街道)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量化指标,逐项销号,扎实推进各项行动落实。区纪委监委、组织、统战、政法等各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加强协调、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真正在全区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四)注重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发挥宣传引领、思想引导作用,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专项宣传。要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四洗六见一红旗”活动,开展覆盖全媒体的宣传工作,对提升城市品质大会战的进展、做法和成效进行全面深入的报道,积极营造全区上下共管、共治、共享、共赢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考核督导。将提升城市品质攻坚五项任务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内容,区委办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大会战领导组办公室要全面加强对提升城市品质各项任务的督导检查、问责问效。对提前完成、按时完成任务的,组织部门要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队,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加分项,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对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区纪委监委要通报批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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