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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落实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标

发布时间:2025-06-03    信息来源:晋城市城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希

为有效保障孤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我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等要求,我区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与全市保障标准同步调整,为孤儿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带来更充足的资金保障。

从2025年1月1日起,社会散居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1320元/人/月提高到1405元/人/月,每人每月提高85元;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1975元/人/月提高到2110元/人/月,每人每月提高135元。2025年,我区财政安排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85万元,全力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权益。

接下来,城区财政部门将严格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加强“三保”专项资金监管,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孤儿手中,为孤儿提供有效基本生活保障。截至目前,我区已发放1-5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24.23万元,惠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4人次。

孤儿是全社会最需要关注和呵护的群体之一。此次提标工作不仅是一次保障标准的数字提升,更是为孤儿群体基本生活筑起了更牢固的堤坝。未来,城区将持续关注孤儿生活保障需求,推动儿童福利保障向更高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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