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持续强化“两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全面贯彻省、市、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相关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两节”期间药械化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节前药械化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监督检查,尤其是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二是退热药暂停销售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对照《43类暂停销售目录》登记造册、下架封存或原渠道退回;三是《山西省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作业指南》落实情况,开展疫情防控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指南》,包括店内日常消毒、对到店顾客如实登记、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四是结合《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向药械化从业人员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律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两节”期间药械化质量安全。
专项检查期间,检查药械化经营单位102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71人次,立案3起,坚决守护大家的用药、用械、用化安全。 (焦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