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4日区政协十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至22日在晋城市城区举行。建议本次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三、列席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各项报告;
四、补选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
五、通过政协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通过政协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通过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八、通过政协第十届晋城市城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