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工作报告重实际,接地气,用数据说话,用数据体现工作,在扎扎实实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做好每一项工作。最令我感动的是面对多轮疫情冲击,我们政协全体工作人员及委员们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立足本职、发挥专长,坚守岗位、奋战一线,奉献爱心、捐款捐物,志愿服务、助力防控,我为这样的大家庭倍感骄傲和自豪。
报告提到今年要就“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开展监督性视察”,这项工作我深有感悟。随着老城更新保护改造项目一期回迁安置楼的不断交付,物业管理及服务就是服务群众的关键点,在物业权限下放后,构建物业管理体系,提高物业服务,打造“红色物业”成为了我们新的挑战。据实际调研了解,截止2022年6月底,我区773个小区实现物管会(业委会)全覆盖,共组建物管会(业委会)486个,其中社区“两委”干部270名,社区工作者73名,网格员133名,同步实现了物管会(业委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政府大力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全面推行社区“两委”、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形成社区治理共同体。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建立社区居委会、物管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居民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多元参与的协商共治平台,将物业管理服务有效融入社区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
加大物业管理的同时也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去监督:一是小区建成后,一些开发商遗留了配套设施不落实、房屋及附属设备存在质量缺陷保修不到位、不及时,小区停车位少等问题,业主因物业公司不作为拒交物业费,部分物业公司以欠缴物业费为由采取限水限电或断水断电迫使业主缴费,一度陷入“死循环”。二是实践调研中发现业委会(物管会)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失位”现象较为普遍。
据此建议:一是要充分发挥监督功能。在小区开发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按图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从源头上杜绝开发商建设遗留问题。二是要充分发挥社区(村)自治功能。当前社区居(村)委会必须转变观念,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特别要分析和研究新时代社区(村)内业主的利益目标及现实需求,从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出发,积极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在社区中依法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积极协调物业管理纠纷和邻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