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22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 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饮料、蛋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等类别。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22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2批次,分别为:
泽州县南村镇宇杰菜摊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孟州市高新技术公共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晋城市城区鞠香园超市销售的谷香缘酒鬼花生,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孟州市高新技术公共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合格样品225批次,分别为:
一、食用农产品199批次
1.畜禽肉及副产品23批次,检验项目为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呋喃唑酮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沙丁胺醇、镉、氯霉素、金刚烷胺、甲氧苄啶、挥发性盐基氮等。
2.水果类75批次,检验项目为水胺硫磷、氟虫腈、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甲胺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基异柳磷、烯酰吗啉、氧乐果、丙溴磷、多菌灵、吡虫啉、腈苯唑、吡唑醚菌酯、戊唑醇、敌敌畏、毒死蜱等。
3.蔬菜76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铅(以Pb计)、吡虫啉、噻虫嗪、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毒死蜱、啶虫脒、氟虫腈、阿维菌素、氧乐果、克百威、甲胺磷、灭蝇胺、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敌敌畏、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蝇胺等。
4.水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镉、氟苯尼考、呋喃西林代谢物等。
5.鲜蛋18批次,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甲硝唑、金刚烷胺、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等。
6.豆类4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
7.生干坚果2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铅、等。
二、普通食品26批次
1.粮食加工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
2.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3.酒类2批次,检验项目为酒精度、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4.饮料1批次,检验项目为耗氧量、余氯、三氯甲烷、溴酸盐、大肠菌群、亚硝酸盐、铜绿假单胞菌、电导率等。
5.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
6.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
7.速冻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氯霉素。
8.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9.豆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铅、铝的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等。
10.糖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沙门氏菌等。
11.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吡虫啉、啶虫脒、唑螨酯、铅、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哒螨灵等。
12. 餐饮食品5批次,检测项目为铝的残留量。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一、毒死蜱
1.危害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毒死蜱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食用者过过量摄入毒死蜱可能引发慢性中毒,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不合格原因分析
芹菜中毒死蜱不合格:可能是种植者为提高芹菜质量,使芹菜外观完好、无虫害,超范围使用该杀虫剂,造成毒死蜱在芹菜中残留,导致芹菜中毒死蜱超标。
二、过氧化值
1.危害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
2.不合格原因分析
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附件:
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