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周密规划,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从我院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次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二是做好组织保障。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全院的普法工作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切实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使普法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七五”普法规划》,把“七五”普法宣传工作“软”任务化为“硬”指标,纳入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业务庭,使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健全普法队伍。在政治部设立兼职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在各业务庭、室设立普法宣传联络员,建立起一支专兼结合、配合默契的法制宣传工作队伍。
二、审教结合,以案释法,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坚持庭前指导原则,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庭审前认真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明确具体告知当事人,做好判前释法,指导当事人正确诉讼,依法举证。
二是坚持庭中调解原则,力求案件效果最大化。针对赡养、婚姻、邻里纠纷等案件居多,坚持以调解疏导矛盾为原则,充分发挥诉讼调解职能,息诉止争,每年案件调解率始终保持在55%以上。
三是坚持判后答疑原则,做到案结事了。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每一件案件主审法官都向当事人说明审判程序与实体裁判的依据,释法明理,消除当事人的疑惑,为涉案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其及时、有效实现自身权益。
四是坚持教育预防原则,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对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方式,坚持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帮教,将情、法、理融于宣教活动中,敦促少年犯认罪服法,安心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五是利用公开庭审机会,让群众接受法制教育。多年来我院对一些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的案件在开庭时,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旁听开庭,使公开开庭的场所成为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和教育课堂。
三、创新形式,延伸服务,扩大审判执行的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司法服务,践行司法为民。坚持首问负责制、信访交办督办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重点信访案件院领导分工包案制等系列信访工作制度,采取信访、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在内的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和助民措施。
二是结合“法律六进”,开展普法宣传。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执行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以国家安全教育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民工权益保护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五年来共接待咨询群众2000多人次,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500多人次,散发法制宣传材料3000余份。
三是围绕城区重点工程,创新法律服务举措。出台《关于为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实施意见》,完成了《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一书的汇编,为区委、区政府、区各单位、八个镇办及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支持。
四是包联市区重点工程项目,为城区经济发展助力。为所包重点工程破解发展难题,提升服务合力,在开展“三服务”精准上狠下功夫,对所包的东南新区学校建设、朝天宫城中村改造、司徒村大张村及周边污水处理综合整治等市、区重点工程适时提供法律服务。
五是选派法官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实施校园法制教育工程。积极配合全区中小学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每年都选派20名法官和法官助理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义务为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在净化教书育人和青少年学生成长环境、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