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晋市发〔2017〕35号),现就《晋城市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如认为本办法存在含有排除或限制竞争的内容,请于2021年1月21日前向我局提出。
通讯地址:泽州路3065号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传真:0356—2022966,电子邮箱:cqjgz111111@163.com
附件:《晋城市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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