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4月2日晋城市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晋城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
建议本次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晋城市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城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晋城市城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城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晋城市城区2021年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晋城市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和表决;
九、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