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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1-11-19    信息来源: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1年度全区工程系列机电、化工、冶金、轻工、纺织、计量标准化工程等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1年度全区工程系列机电、化工、冶金、轻工、纺织、计量标准化工程等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晋城市城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机电、化工、冶金、轻工、纺织、计量标准化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是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评审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工业设计、液压润滑系统,铸造锻压、仪器仪表、车辆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农业机械化、各类设备工程等专业。

化工工程: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分析检测等专业。

轻工工程: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食品工程酿酒工程、粮食工程等专业。

纺织工程:纺织工程、染整工程等专业。

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勘察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市燃气工程 14个专业。

水利工程:陆地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分为建筑、施工专业)、水产养殖等专业。

林业工程:森林培育、林业调查规划、生态保护、景观绿化、林业产业、林业勘察设计等专业。

环境保护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物、环境科学、环境物理、环境监测等专业。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确定的专业类别申报,凡不属于以上工程评审专业范围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申报,凡不属于评审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要求

申报初级职务须取得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中专以上学历。近年取得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从事实际技术工作专业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相关学科,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

(三)任职资格要求

1、申报技术员:大学本科、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满1年。

2、申报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2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4年以上。

(四)工作能力要求

申报初级职务: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五)学术技术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须提交一篇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六)考核条件

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三年的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七)设立绿色通道

1、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考核初聘的,可根据规定的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技师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评审。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单位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审核申报。由区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各评委会。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报送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报送评委会。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和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下载地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A4纸打印,一式三份)。

(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册。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核申报材料,要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组织认定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填写)、业绩成果内容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层层把关。申报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

(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材料时,须提交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

(四)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相关政策执行。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报送地址: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区政府前楼122室)

联系电话:0356--203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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