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晋城市人民政府
网站支持IPv6 繁體中文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晋城市城区畜牧兽医中心2022年蜂业翻番富民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27    信息来源:晋城市城区畜牧兽医中心    编辑:

为扎实推进我区蜂业翻番富民工程,进一步引导我区蜜蜂养殖业向着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促进我区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据《晋城市2022年蜂业翻番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和我区实际情况,建设一批蜂业生产现代化和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的规模蜜蜂养殖场。在2021年的基础上,力争全区养蜂数量新增500箱以上,蜜蜂存栏达到2500箱以上。引进和推广蜜蜂良种(蜂王)50只,建设标准化蜂场2个和智能化蜂场1个,联合城区蜂业协会做好入场技术指导和养殖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蜂农养殖技术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蜂场建设任务:在城区范围内按照标准建设标准化蜂场2个,每场补助3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5万元);建设智能化蜂场1个,补助1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5万元),智能化蜂场可在2021年蜂业翻番富民工程项目中已建成的蜂场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      

标准化蜂场建设标准:

1、蜂场规模:饲养意蜂100箱或中蜂80箱以上,其中当年新蜂群增意蜂50箱以上、中蜂40箱以上,以5框标准蜂为准。

2、蜂场面积:占地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场址应选择交通便利、水电供应稳定的场所。

3、蜂场设备:建设有与生产相匹配的操作间、蜂具储藏间等,配备蜂产品贮藏冰柜1台。

4、蜂场设施:意蜂场要安装与本场养殖规模相匹配遮阳、避雨设施。中蜂场遮阳、避雨设施不设限制,但必须使用统一标准蜂箱过箱饲养。

5、场内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蜂尸、杂物,蜂箱、蜂具定期进行消毒,建立蜂场档案,悬挂蜂产品标准化操作规章制度,蜂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制度等。

6、对全区建成蜂场进行统一编号,统一挂牌。

智能化蜂场建设标准:

1、蜂场规模:饲养意蜂100箱或中蜂80箱以上,其中当年新蜂群增意蜂50箱以上、中蜂40箱以上,以5框标准蜂为准。

2、蜂场面积:占地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场址应选择交通便利、水电供应稳定的场所。

3、智能蜂箱:辖区内申报建设蜂场应选择统一的智能蜂箱。智能蜂箱配备数量要与蜂场规模相适应,意蜂不少于100箱或中蜂不少于80箱。

4、蜂场设备:建设有与生产相匹配的操作间、蜂具储藏间等,配备蜂产品贮藏冰柜1台。

5、蜂场设施:意蜂场要安装与本场养殖规模相匹配遮阳、避雨设施。中蜂场遮阳、避雨设施不设限制,但必须使用统一标准蜂箱过箱饲养。

6、场内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蜂尸、杂物,蜂箱、蜂具定期进行消毒,建立蜂场档案,悬挂蜂产品标准化操作规章制度,蜂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制度等。

7、对全区建成蜂场进行统一编号,统一挂牌。

(二)引进优质蜂王:全区计划引进意蜂和中蜂优质蜂王共计50只,对我区生产性能退化的蜜蜂种群提纯复壮,提高蜂群生产能力。

引种补贴规定及补贴标准:

1、引种补贴范围:城区范围内并且在城区蜂协备案登记的蜜蜂存栏在50箱及以上蜜蜂养殖户,在2021年和2022年蜂业翻番富民工程中建设的蜂场和进行市场主体注册的蜂场优先。

2、申请补贴流程:有意向蜜蜂养殖户首先到区畜牧兽医中心进行申请,经审核合格后,进行种蜂(蜂王)引进,自行购进优质蜂王,凭引种证明、购种发票及种蜂(蜂王)照片申请补贴。全区引种数量如果超过50只,我中心按申请先后顺序进行补贴,每场不得超过8只;全区实际引种数量不超过50只,按照实际数量,对符合条件的蜂场引种全部进行补贴。

3、引种补贴标准:种蜂(蜂王)价格在500元/只以上,每只补贴500元;种蜂(蜂王)价格在500元/只以下的,按实际价格进行补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单位工作人员,主动与城区蜂协沟通,成立蜂业翻番富民工程专班,积极落实辖区内实施主体、做好蜂农培训和入场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开展政策宣传。针对2022年蜂业翻番富民工程相关政策,通过蜂协等积极向辖区内蜜蜂养殖户进行宣传,详细讲解,使全区从事蜜蜂养殖的群众能够全面了解扶持政策。

(三)做好项目服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后,工作专班将持续跟进,做好服务,督促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建设完成,进行验收拨款。

(四)严格验收流程。项目验收前出台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资料认真审核。在对资金投入情况进行审核时,实施主体修建蜂场相关费用提供的凭证应以正规发票为主。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规定在城区主流媒体上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资金拨付相关工作。

(五)及时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并且公示期满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保障项目正常有序运行。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主办: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晋城市城区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1405020003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308号 晋ICP备18005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