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3年7月14日早上7:00
地 点:晋城市城区凤城宾馆
(晋城市城区瑞丰路929号)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
(三)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
(四)体检纪律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蓝牙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报到地点聚集,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保持平和心态,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内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4、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请勿佩戴首饰,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饰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及隐形眼镜。报考职位要
求为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佩戴矫正眼镜。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三、考察安排
考察工作近期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城区人社局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6-2286560
晋城市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