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报送2023年度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情况的通知》(晋市牧医发〔2023〕42号)文件要求,经养殖场申报,提供相关资料,我中心业务科室进行审核,中心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我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养殖场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6-2052360。
晋城市城区畜牧兽医中心
2023年11月8日
根据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报送2023年度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情况的通知》(晋市牧医发〔2023〕42号)文件要求,经养殖场申报,提供相关资料,我中心业务科室进行审核,中心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我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养殖场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6-2052360。
晋城市城区畜牧兽医中心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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