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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信息来源:晋城市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姚霞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

一、整治时间

2024年2月至4月底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等。

三、整治重点

(一)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燃气使用及管路敷设不规范

1.厨房油烟管道长时间未进行清洗。

2.连接液化气钢瓶与灶具的胶管未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长度超过2米。

3.地下、半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未按要求设置瓶组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

4.私接“三通”接头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5.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

(五)其他突出问题隐患

1.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4.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5.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6.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四、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统筹各自辖区内“三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督促、指导综合执法队伍、已建成的消防工作所和基层网格员开展集中排查和宣传提示,及时劝阻、制止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组织镇(街道)、村(社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各部门按照《晋城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晋市安委办发〔2021〕50号),做好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

五、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场所自查自改突出风险隐患,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可参考重点场所消防检查手册,对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排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区公安派出所、各镇(街道)负责排查“九小场所”,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镇(街道)、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区融媒体中心要开设专栏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春节前,要至少开展一次大曝光行动,春节后至3月底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大曝光行动,每次曝光单位不少于5家。要组织媒体记者参与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全过程组织宣传报道,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四)集中开展大培训大演练行动。区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对排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分批次培训,掌握排查整治方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组织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区安委办要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行业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组织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区政府各分管副区长要深入分管领域,对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开展督导不少于1次。区政府督查室将开展明察暗访。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群策群力、共同行动,确保全区消防安全。

晋城市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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