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稳定经济增长,活跃企业活力,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城区政府决定发放2024年政府数字消费券,现就城区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政府数字消费券经营主体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城区注册经营的汽车零售(含二手车)、数码家电家具家纺家装、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住宿、餐饮、文旅主体等。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收银;
(二)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企业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
(四)向政府职能部门按时报表。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2月26日中午12时止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近三年企业年度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申请书、开展促消费活动方案等材料原件,向城区商务局申报。
(三)企业确定
城区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在每期消费券发放前名单由城区商务局动态调整。
城区商务局联系电话:0356-2691298
晋城市城区商务局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