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月14日,对晋城市城区开展巡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城区区委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城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月14日,对晋城市城区开展巡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城区区委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城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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