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28号)文件要求,现将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条件的63户企业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认为有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城区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2183989
晋城市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28号)文件要求,现将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条件的63户企业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认为有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城区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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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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