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稳定经济增长,活跃企业活力,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城区决定发放2025年政府数字消费券,现就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政府数字消费券经营主体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城区依法经营的市场主体。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收银;
(二)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企业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
(四)向政府职能部门按时报表;
(五)企业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7日中午12时止
(二)申报材料
1. 申报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 法人代表身份证
3. 近三年企业年度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
4. 申请书
5. 开展促消费活动方案
6. 承诺书
7. 其他材料等。
(三)资格确定
城区商务局对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在每期消费券发放前名单由城区商务局动态调整。
联系电话:0356-2691298
晋城市城区商务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