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按照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和《晋城市城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安全管控实施方案》(城安办〔2026〕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量及分布
根据“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2026年春节期间,全区统一规划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90个(其中,市、区两级供销联社直营销售点20个)。
各镇(街道)规划布点数量及位置详见附件1。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报名。2026年1月21日—1月22日(两天)工作时间,申请人到拟申请零售点所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地址见附件6),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填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登记卡》(附件2)或自行在网站下载填写后现场提交,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报名条件如下:
1.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人员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
2.一个人只允许在一个镇(街道)申请报名,不得同时到多个镇(街道)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每个零售点只能办理一个许可证,严禁一证多点经营。
4.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5.市、区供销联社直营点按以下名额平均分配,分别到所属镇(街道)报名:钟家庄街道4个,开发区街道4个,其余镇(街道)各2个。
(二)公开摇号。报名结束后,镇(街道)汇总申请名单,于2026年1月23日报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5日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在城区三馆(地址:城区中原街2539号),按镇(街道)分别公开摇号,确定经营者名单。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确定入选申请人。镇(街道)规划零售点数量-联社直营点分配名额=摇号数量,由电脑摇出对等数量申请者编号,即为入选申请人。供销联社直营点不参加本轮摇号,直接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确定经营位置。第一轮摇号入选者和供销联社直营点经营人进入第二轮摇号,按照经营位置编号顺序,依次摇号确定经营位置。
第三步,摇号结束后,中选者现场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初审通知书》,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初审通知书》到城区审批大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自行选择到具备培训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机构及联系方式见附件5)。
(三)资料报送。2026年2月4日前中选者本人将下列申请材料报送城区审批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地址:区中原街2539号),逾期不予受理。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份(附件3)。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承诺书》(现场签订)。
6.供货协议原件、复印件(与批发企业现场签订)。
7.规章制度(包括: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四)审核发证。对符合条件的,区应急管理局现场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23天(2月10日—3月4日),到期自动失效。同时,须自许可证失效之日起30日内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三、相关要求
(一)零售点必须在许可证上的载明地址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严禁擅自改变经营位置。
(二)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三严禁”,即: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买卖、出租、出借、转让、伪造或者变造许可证。
(四)零售经营者按要求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并接受其配送服务,不得到企业仓库自行提取,严禁走街串巷销售行为。
(五)2026年3月6日(农历正月十八)前,零售点未销售完毕的烟花爆竹产品,由原配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回收,清理销售点位。
咨询电话:0356-303880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1.2026年晋城市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分布位置明细表.xlsx
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