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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政府数字消费券经营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8    信息来源:晋城市城区商务局    编辑:姚霞飞

为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稳定经济增长,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晋城市城区决定发放2026年政府数字消费券,现就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政府数字消费券经营主体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晋城市城区范围内依法合法经营,并具备相应销售、售后资质与能力的零售类经营主体。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家装类经营主体:2025年销售额达4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收银;

(二)汽车经营主体(含二手车):2025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收银,已在商务部系统完成备案登记;

(三)摩托车(含两轮电动摩托车、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经营主体:2025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收银;

(四)数码家电类经营主体:2025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收银;

(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六)企业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

(七)企业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4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书;

4.承诺书;

5.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6.企业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开展促消费活动方案;

8.汽车企业需提供商务部系统备案记录(截图)。

(三)资格确定

城区商务局对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在每期消费券发放前名单由城区商务局动态调整。

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商务局3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6-269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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