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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关于公开选聘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31    信息来源: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编辑:姚霞飞

为进一步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汇聚社会各界智慧力量,充分倾听民声、掌握民情、汇集民智,提升基层治理科学化水平,区委社会工作部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代表、“两企三新”等领域业务骨干;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基层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热心公共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等。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二)热心公共事务。关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基层治理、民生保障、文明建设、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愿意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基层共治实践。

(三)履职能力较强。熟悉本行业、本领域实际情况,善于调研观察,能够提出务实、可行、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具备良好群众基础。

(四)恪守纪律底线。无违纪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能够客观公正开展建言工作。

(五)时间精力允许。能够合理安排时间,自愿履行特邀建议人相关工作职责。

三、选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各单位择优推荐人选,个人也可直接提交报名材料,填写《晋城市城区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推荐表》(附件),将佐证材料和推荐表一并报送至邮箱jccqshgzb@163.com,联系电话:0356-2029626,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6日。

(二)资格审核。区委社会工作部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审查,综合研判人选履职能力、行业代表性、群众认可度,筛选确定候选人员名单。

(三)集中公示。对拟聘任的特邀建议人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特邀建议人。

(四)聘任发证。对确定的特邀建议人统一颁发聘书,聘期2年;期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

四、特邀建议人职责与权利

(一)主要职责

1.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城区发展实际,结合自身行业岗位,实事求是提出意见建议。

2.当好民情联络员,收集梳理群众所思所盼,客观如实反映社情民意。

3.应邀参加专题座谈、调研走访、业务研讨等相关活动,认真完成履职相关任务。

4.维护特邀建议人身份形象,不得利用该身份从事营利及其他无关活动。

5.服从工作统筹安排,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要权利

1.依规获取非涉密的工作参考资料,为建言献策提供支撑。

2.可对本人所提建议的办理进度进行查询,了解办理反馈情况。

3.受邀参加业务培训、交流学习活动,提升建言履职能力。

4.工作成效突出的,纳入年度优秀特邀建议人评选范围。

五、其他事项

(一)特邀建议人在任期内无工资福利待遇。

(二)特邀建议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利用特邀建议人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借履职之名从事营利性、违规违纪活动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的;聘期内违反履职约束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无故不参加培训、不完成工作任务、履职不到位的;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辞去特邀建议人身份的;存在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特邀建议人情形等。

(三)所有自荐及推荐材料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自荐报名人须对自身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须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进行严格审核。如因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等产生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附件:晋城市城区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推荐表.doc


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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