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发〔2020〕12号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创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南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晋城市城区创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行动方案(2020—2021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晋城市城区创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
行动方案(2020—2021年)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人口素质,持续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根据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全力创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才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总体思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导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激励和带动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等城乡各类劳动者,走出一条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之路,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落实我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我市“五个三”战略部署,更好推动城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行动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要领跑山西、跻身全国一流的总目标,到2021年底,我区新增技能劳动者1.5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占到技能劳动者总量的30%以上。每年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000人次以上,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每年新增各类技能劳动者6000人以上,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后就业率达到30%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开展全区劳动力建档立卡和企业用工需求摸底行动,在技能提升培训精准施策上求突破
开展全区16周岁至60周岁劳动力分类(即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大学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劳动力等四类)分段(先试点后推广、先重点后一般)建档立卡行动,确保2020年10月底实现全区劳动力“一人一卡”。充分利用全区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未来三年全区企业用工需求摸底调查数据资源,分析评估劳动者的培训就业需求,为技能培训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为劳动者提供精准培训、就业服务和实现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夯实基础。
劳动力建档立卡经费按每个劳动力4元的标准,由区财政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
(二)开展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及等级评价体系构建行动,在劳动者技能不断升级上求突破
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构建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体系。一是以全区职业技能培训“一盘棋”的思维,主动打破部门、行业壁垒,统筹全区职业培训规划,建立全社会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能力考核以及工程技术类职称相互衔接、贯通,结果相互认可制度,形成有利于劳动者在全劳动周期内技能水平由初级到中级,再到高级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为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服务。企业或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免费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证书”),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150元、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每人300元、高级工每人600元、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初次取证每人300元给予取证培训补贴;对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包括高级技师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的培训合格证)的,分别按每人1000元、1500元、2000元、4000元、6000元给予职工个人补贴。二是鼓励支持500人以上的各类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企业大学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机构,凡是新建职工培训机构的企业按培训规模给予5—20万元(可同时培训100—200人的奖补5万元,每增加50人奖补资金增加2万元,最高不超20万)的一次性建设奖补资金。2021年底前各级符合建立职工培训机构的企业中,要有50%以上的企业拥有自己的职工培训机构。三是要以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为突破口,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四是通过“一企联一校,一校结多企”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式,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培训效果,促进劳动者技能不断升级和高质量就业,持续提高取证率和就业率。(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营经济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城郊邮政分局、相关行业协会)
(三)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认定行动,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上求突破
根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精神,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突破户籍、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按要求完成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院校技能等级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制度改革。2021年底前,不分所有制性质,凡是职工达到300人以上、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都要按照有关规定成立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自主开展技能认定工作。职工不足300人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由市、区人社部门择优推荐有资质的社会评价组织对其职工开展评价工作。一是2020年底前要有60%的上述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21年底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建立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二是2020年底前全区职业高中要按规定完成对本校毕业生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工作;三是2020年底前要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四是要根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等工作需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保证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得到及时认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营经济局、各行业协会)
(四)开展技能就业者取证升级培训行动,在持证率上求突破
以“提升技能、鼓励持证”为目的,积极创新培训模式,发挥企业培训的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的辅助作用,通过校企合作、送训到村的形式,采取“新型学徒制”“以工代训”“项目制”“工学一体化”“互联网+”等灵活多样的现代培训模式,对一、二、三产技术岗位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初次取证培训,做到技能人员应培尽培、应认尽认(技能等级认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或专项能力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五类证中的一种证书。到2021年底使技能劳动者持证人数占到就业人员的30%,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30%,在一、二、三产业中实现“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创建目标。
加大对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市办发〔2019〕4号)的落实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工人工资增长和激励机制,切实提高企业技术工人工资待遇,激发企业职工主动学、自觉学、比着学技能的内生动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大力支持企业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培训,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也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各类企业职工培训符合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按照参加培训人数给予企业每人300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每人每月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营经济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城郊邮政分局、区职高、相关行业协会、区相关企业)
(五)开展重点就业群体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行动,在提质增效上求突破
以“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为目的,通过“订单式”“菜单式”“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劳动预备制”“互联网+”等灵活多样的创新培训模式,根据我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经济转型和传统产业振兴的用工需求,以及省内外就业市场变化情况,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每年对十类重点就业群体(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转业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每年4000人次、两年8000人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每次培训后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并颁发培训合格证,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专项能力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者要达到60%以上,就业率不低于30%,努力做到“培训一人持证一人,培训一次增技一项,培训一次提升一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致富一家”。
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其中:普惠制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天补贴150元,原则上最高每人补贴不超过1000元;以就业为目的订单式、菜单式、项目制培训且就业率达到80%的重点群体培训,可根据职业工种合理确定培训时间,补贴额度最高每人不超过4000元,同时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对“两后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达到12个月的,每人给予培训补贴2500元、达到6个月的,每人给予培训补贴1300元,同时给予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费补贴;对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各类创业培训的给予每人每天180元,最高不超过1800元的培训补贴(本方案下发前已出台高于此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对有创业愿望的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意识培训的给予每人150元补贴,创办企业培训的给予每人500元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行业协会)
(六)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行动,在高技能人才使用上求突破
为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生产、服务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包括“土专家”“田秀才”“劳动模范”等)工作室,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费和人员等支持。2020年底前,我区规模以上企业至少要建成2—3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并争取创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成功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支持(市级每个10万元、省级每个20万元、国家级每个30万元)。基本形成覆盖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的技能传递与推广网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
(七)开展“城区劳务品牌”创建行动,在提高就业率上求突破
为适应广大农村转移劳动力对培训、就业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培训就业率,从现在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特色劳务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劳务品牌经济核心竞争力。2020年我区要结合实际,至少创建一个市级劳务品牌。为达到创建目标,鼓励“一镇(街道)一品”,每年按品牌培训和输出人数给予补贴(省级劳务品牌按每培训1人500元、输出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品牌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市级劳务品牌按每培训1人300元、输出1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品牌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扶贫办)
(八)开展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培养“城区技术能手”行动,在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氛围上求突破
按照“以赛促培、以赛促训”的宗旨,通过每年组织参加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和不定期举办专项技能竞赛,引导带动企业职工、职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技能水平,为更多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推动我区优秀技能人才走出晋城、走向山西、走向全国。凡获得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优秀名次的选手,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每年通过市级技能大赛选拔10名以上“城区技术能手”。2020年要组织参加“晋城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晋城市城区创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行动方案(2020—2021年)》是《晋城市城区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和全区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将贯彻实施本方案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区人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方案实施。
(二)加大经费保障。牢固树立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理念,健全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多渠道的技能人才投入机制。从2020年起区财政部门要按每年的创建目标计划,依照有关规定,在省级补助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足额补足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创建行动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当年如有缺口,转入下年度列入预算。
(三)实行目标考核。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强化目标考核,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将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单位绩效评估、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相关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监控评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从机构选择、学员报名、需求分析、培训编班、教学计划、师资配备、培训实施、考核颁证、就业服务、补贴申领等各环节全过程进行远程实时监督、管理和服务,形成闭环系统,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每年开展两次大规模检查评估,对各部门及有关行业、企业落实情况进行中期和期末评估总结。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广大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推进方案实施。大力弘扬劳模和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和典型事迹宣传,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晋城市城区创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八大行动八大突破目标任务指导性计划分配表
2.2020—2021年技能劳动者取证升级指导性任务分解表.xlsx
附件1
晋城市城区“人人持证 技能社会”行动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 | 持证任务 | 备注 | |||
现有持证人数(人) | 2021年持证目标(人) | 任务数 (人) | 月均推进数(人) (2020.8-2021.12) | ||
城区 | 18382 | 32582 | 14200 | 836 | |
南村镇 | 1600 | 94 | |||
西上庄办事处 | 1200 | 71 | |||
钟家庄办事处 | 3000 | 176 | |||
东街办事处 | 2000 | 118 | |||
南街办事处 | 1600 | 94 | |||
西街办事处 | 2000 | 118 | |||
北街办事处 | 1300 | 76 | |||
开发区办事处 | 1500 | 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