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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2021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7    信息来源:晋城城区政府网    编辑:

城政办发〔2021〕6号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2021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

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

通    知

南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晋城市城区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晋城市城区2021年水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晋城市城区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城区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

行 动 计 划

为持续深入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晋城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晋市政办〔2021〕9号),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强化精准治污、实施科学治污、坚持依法治污,围绕降碳减污,实施“五大行动”,全面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全面打造“晋城新经济的核心区、中原城市群的核心城”提供坚强的环境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主要目标

坚决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工业企业标准化管控,开展污染减排专项行动

1.坚定不移向结构性污染开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加快清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对全区周边10公里范围内(除南村镇环秀村、冶底村、峪口村、冯沟村、张村、余口村、尚峪村、东常村、西常村9个村以外区域)所有涉气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环保不达标企业实施淘汰整治。〔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审批管理局、各镇(街道)〕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控制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辖区内现有产能只减不增,置换比例按相关规定执行,污染物排放量置换比例执行2 :1,鼓励企业退城入园。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提升、污染减少、能耗降低的原则,开展冶铸等行业优化整合和绿色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能源)局、区审批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动态推进工业企业绩效评估。冶铸、石灰、砖瓦、商砼企业根据行业整治标准实施技术升级改造。冶铸企业加快超低排放改造并完成监测评估备案,未完成改造或未完成监测评估的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以能源、冶铸、建材、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作为重点,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按月推进落实中、高费项目。2021年4月起,逐行业开展工业企业绩效评估,8月底前,完成全区2021年度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工作。按照工业企业绩效评估和绿色评估结果,分行业筛选并公布一批绿色示范企业,引导企业在环境治理、管理方面对标先进,实施全流程、系统化、精细化治理和管理,带动全行业环境管理和治理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

4.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全区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和评为国家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B级及以上(含引领性)企业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要求,规范建设门禁视频系统。2021年7月1日起,全区范围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执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6a标准。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2021年完成市下达淘汰目标任务。加强重型运输车辆车用尿素加注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免费提供车用尿素和加注服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二)围绕社会污染源精细化管控,开展攻坚行动

5.强化扬尘污染管控。2021年4月底前,制定全区社会污染源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四洗六见一红旗”、城市大清洗等活动,推动清洗保洁由城市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和街区内部延伸,由城市中心区向城乡结合部道路延伸。按照道路保洁提质要求,提高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湿扫比例,增加重点区域周边冲洗频次和保洁频次,确保道路护栏、路沿石下,绿化带两侧等无积尘,主次干道达到“以克论净”标准。根据不同气象和风向,实施雾炮降尘作业。加强网格化巡查,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综合整治破损道路、裸地、围圈破损地面,推进裸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区爱卫中心、区市容环卫中心、各镇(街道)〕

6.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加大对全区三类以上汽修行业抽检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防露天喷漆;推动印刷、喷绘、铁艺喷涂行业按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安装环保治理设施,建立活性炭使用及处置台账,未完善环保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的依法取缔涉VOCs工序,严禁露天喷涂;干洗行业一律更换封闭式干洗机;油品储运销企业按标准完成油气三次回收,根据管控要求科学调度油罐车卸油时间,增加车用油品、车用尿素抽检频次,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油品行为。2021年5月开始,持续开展夏季专项检查,对重点涉VOCs企业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整治涉挥发性有机物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收集率、去除率、运行率和达标率“四率”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7.强化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全区范围所有餐饮企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100座以上(含100座)的餐饮企业和所有烧烤商户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平台联网。开展餐饮企业、单位职工食堂专项执法检查,对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未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或超标排放的,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8.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推进全区工业企业淘汰国Ι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每季度开展一次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工作,对未进行编码登记、未取得环保“二维码”、环保标牌或编码登记与环保标牌不符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专项整治,实现全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务局〕

(三)围绕重污染天气,开展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9.持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2021年4月底前,制定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计划,严格确村确户,做到早安排、早动工、早建成,力争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5月底前,在保障供暖安全的前提下,围绕阳电大热源建设,配合推进恒光等集中供热锅炉和分散小锅炉停用淘汰工作。清洁取暖改造已完成的区域,严格“禁煤区”散煤禁烧管控。在清洁取暖工程不到位的情况下,提前谋划“禁煤区”范围外优质型煤供应,确保8月底前供应到位。〔责任单位:区发改(能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各镇(街道)〕

10.开展重污染天气精准管控。修订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分类管控清单,强化差异化和精准管控,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完善人防技防和执法督查机制,以提前预警、提前应对、定点帮扶、区域联防、突击执法、驻点监督、协商减排、每日调度为重要抓手,大幅降低重污染天气的污染程度,努力消除重污染过程。〔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围绕打造“两高”生态环境风景线,开展城乡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11.全力提升城市品质。对高铁高速沿线裸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类不规范物料堆场和黑臭水体进行摸排并进行清理,恢复原地形地貌,并进行绿化、美化整治。统筹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对高铁高速沿线村庄环境卫生、秸秆焚烧、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等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干净整洁。因地制宜实施高铁高速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沿线现有绿化整形修剪清理。依法取缔破坏生态私挖滥采的采石场、违法露天矿山,对高铁高速沿线范围内合法露天矿山加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对其他项目形成的生态破坏开展修复整治。对高铁高速沿线范围内散埋乱葬的坟头和墓碑,采取深埋不留坟头、集中迁移、绿植遮蔽等方式进行清理整治。实施沿线房屋外墙立面美化,改善村容村貌。〔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五)围绕绿色奥运,开展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行动

12.主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完成工业(民用)炉窑(锅炉)、重大治理项目、散煤消费摸底调查,根据要求制定晋城市城区空气质量保障区域联防联控方案,明确赛前和赛时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开展分区分时段治理,赛前全面完成工业、散煤、重型柴油车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盯办、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纳入本部门“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将重点任务方案化、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

(二)严控排污总量

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单个企业或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允许的排放总量要求。严格落实空气质量超标区域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倍量削减”。全区的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只能从本区域内削减替代,不得跨县转入。充分发挥主要污染物总量约束对产业布局的优化作用,引导促进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审批管理局〕

(三)强化社会监督

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新媒体,全面提升舆论引导水平,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巩固提升空气质量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凝聚起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强大合力。生态环境部门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既要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又要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帮扶和政策支持,主动了解企业诉求,积极向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做经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的“助推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

(四)严格依法监管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排放标准等,严格规范执行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开展环境执法监督,为守法企业保驾护航。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无排污许可证排污、偷排漏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罚屡犯的,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或超标排污的,坚决查处,落实企业治理污染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和定点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严格依法问责。〔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docx


晋城市城区2021年水生态环境保护

行 动 计 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水环境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约束、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营造“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以高水平保护为全区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比例、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消除劣Ⅴ类水体等均完成考核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水资源管控

1.实施生态流量管理。研究制定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将生态用水纳入水资源日常运行调度计划,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建立水污染事故应急补水保障机制,保障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强化水资源约束。大力推进城镇节水、工业节水、农业农村节水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加强地下水综合治理。严格地下水取水审批,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防范地下水生态环境风险。〔区水务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二)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

2.持续推进工程治污。2021年6月底前,钟家庄街道办事处5个农村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12月底前,西上庄街道办事处完成窑坡村、郜匠村等10个村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12月底前,南村镇完成南村河沿线17个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和2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南村镇人民政府、西上庄街道办事处、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后的日常养护,实施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动态,严防水质反弹。〔区水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4.加强工业企业排水监管。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确保外排水达到《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加快涉水企业总氮达标排放改造工程。强化工业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治理和回用,推进厂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工信局配合〕

5.加强农业面源综合治理。严格规模养殖排污监管,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管理。2021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成粪污处理设施,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禽粪污由“治”向“用”转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完成市定目标任务。大力推广精准施肥,化肥、农药施用量保持负增长。严格管控农田灌溉退水入河,退水渠非汛期实施闸坝封堵。〔区畜牧兽医中心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配合〕

6.加强旅游区污染控制。已建成的旅游区要强化污水、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运行,新开发的旅游区要同步建成污水、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严格管控各类分散型旅游点、农家乐、宾馆饭店和水上娱乐项目,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垃圾随意倾倒等影响水质现象。〔区文旅局牵头,区交通局、各镇(街道)配合〕

(三)全面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

7.改善河流水生态。沿河两岸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实施植树种草增绿工程,因地制宜选择栽种亲水、耐湿植物,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植被。〔区水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配合〕

(四)强化水风险防控

8.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按时完成2020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加快问题整改。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设置、水质监测监控、违法建设项目及排污口整治等规范化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水务局配合〕

9.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排查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业企业、种养大户、垃圾堆放等环境风险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不达标的农村供水工程,采取更换水源、安装水质净化处理设备、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区水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配合〕

10.强化工业企业风险管控。开展白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及水污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进一步加强监测监管,对分散于园区外的高风险企业要加大环境安全执法力度,防止汛期工业废水、雨水混排。〔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工信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严格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部门分工和进度要求,全力推进,要按照“一断面一方案”原则明确每个考核断面水质改善措施,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理。

(二)完善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体制,形成以排污口为核心,排污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断面“三位一体”的管控体系。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治水合力,预防和解决流域突出水环境问题。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监督和企业环境信用体系激励惩戒作用,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正面典型,及时曝光被通报批评和约谈的负面典型。充分发挥“12345”举报热线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

附件:1. 2021年地表水水质改善目标明细表

2. 晋城市城区2021年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附件1

2021年地表水水质改善目标明细表

序号

县(市、区)

断面名称

目标水质

备注

1

城  区

白水河

完成省定目标

省考

2

城  区

洞头

Ⅴ类

市考

3

城  区

金匠桥

Ⅴ类

市考

附件2        

晋城市城区2021年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备注

1

钟家庄5个村污水处理站:苇匠污水处理站、寺底污水处理站、小白水污水处理站、东西武匠污水处理站、洞头污水处理站。

钟家庄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底
投入运行


2

西上庄10个村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窑坡村、郜匠村、冯匠村、屋厦村、焦山村、玉苑村、张岭村、五门村、南畔村、核桃窊村。

西上庄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底


3

南村镇南村河沿线17个村污水管网工程:翟河底村、陈庄村、郎庄村、北西村、北东村、西峪村、青杨掌社区、南马匠村、浪井村、孔匠村、北社村、段匠村、下庄社区、原家村、南村村、东阳社区、司匠村。

南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底


4

南村镇2个农村污水处理站:翟河底污水处理站、西峪污水处理站

南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底




晋城市城区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

行 动 计 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晋城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推进全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落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耕地分类管理

1.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落实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配合〕

2.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规定,将确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纳入我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并实施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制定我区“十四五”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配合〕

3.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农产品检测、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结果,对土壤环境质量发生变化的地块进一步开展调查,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将清单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配合〕

(二)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4.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品加工储存用地或者农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监管拟关闭企业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拆除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鼓励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配合〕

5.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以及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加强规划的论证和审批管理。〔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配合〕

6.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针对行政区域内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生态环境部门要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编制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实施。〔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配合〕

    7.强化污染地块部门联动监管。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推动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逐步纳入“一张图”汇总管理。严格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各镇(街道)配合〕

8.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规范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配合〕  

(三)加强污染源头防控

9.强化工业污染源头监管。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实施动态更新。严格执行自行监测制度,结果向社会公开。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动态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依法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相关责任和义务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容环卫中心、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配合〕

10.加强涉重金属污染源监管,将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纳入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5年底前,全部安装使用水、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对大气颗粒物排放、废水中重金属排放实行自动监测,核算颗粒物、重金属等排放量,上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并公开。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1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推进新型肥料产品研发与推广,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供销联社、各镇(街道)配合〕

12.统筹推进农膜秸秆回收利用。在种养密集区域,探索全区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田残膜、农村垃圾等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根据我区实际,鼓励开展农膜回收绿色补偿制度,推广普及标准地膜、生物可降解地膜、机械化捡拾回收,推进地膜源头减量。健全完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根据我区实际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提升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构建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长效化运行。〔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供销联社、各镇(街道)配合〕

    13.减少生活污染。多措并举宣传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地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设施,补齐处理能力短板。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优化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区爱卫中心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容环卫中心、各镇(街道)配合〕

    (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

14.我区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组织申报项目,充实项目库,避免“资金等项目”。积极组织申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及时做好中央和市级生态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等项目实施监督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五)严格执法监管

15. 加强土壤环境管理日常监管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单独收集存放土地开发过程剥离的表土的违法行为以及污染物随意倾倒、填埋,受污染土壤随意处置等破坏土壤环境的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各镇(街道)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行动计划明确的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和时间节点,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推进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公布土壤环境监管信息。重点监管企业要依据国家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宣传培训

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社会大众的普法宣传,采取网络媒体、新闻报纸、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工作进展,不断提高企业和社会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图解】晋城市城区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

【图解】晋城市城区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图解】晋城市城区2021年水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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