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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    信息来源: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姚霞飞

城政办发〔2024〕37号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

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晋城市城区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城区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

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要求,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全新格局,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科学教育观念,落实各方协同育人职责,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政府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更加有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加专业。家长科学育儿观念基本树立,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到位。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普遍建立,社会育人资源利用更加充分,基本形成定位清晰、机制健全、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系统谋划,推动部门联动,强化条件保障,促进资源共享和协同育人有效实施。

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坚持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学习者为中心,以学习需求为导向,强化专业指导,鼓励实践探索,满足区域内不同学习群体的需求,增强协同育人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创新驱动,协同共育。注重顶层设计与实践创新良性互动、有机结合,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展优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增强育人合力,共同担负起立德树人的重要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协同机制。充实住建、消防、镇(街道)等部门单位为“城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党委主导、政府主管、教育局主抓、关工委督促、部门单位协同、社区配合、专家引领、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实后的成员为宣传、网信、教育、公安、卫体、民政、文旅、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妇联、团委、关工委、科协、镇(街道)等部门单位。领导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定期召开协调小组工作会议,通报全区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情况,调度工作进展,研究工作对策,部署工作安排,形成高效的信息流转及反馈机制,推进高质量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

(二)建设共育队伍。一是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专家组。选拔在家庭教育领域有深入研究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区级家庭教育指导专家组,负责对全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二是建立家庭教育讲师团。组建由校内优秀教师、校外资深专家、优秀家长代表构成的家庭教育讲师团。充分发挥讲师团的引领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线上家庭教育公益课和线下公益巡讲活动。三是组建心理健康辅导团队。探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机制,为校家社协同育人赋能。四是组建家长志愿服务团队。制定工作章程,完善例会制度,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部分管理或教育实践服务,推动家校双方达成共识,形成育人合力。

(三)强化家校互动。一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主题特色活动。以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契机,集中开展各类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日常充分利用传统节假日、迎新季、毕业季等关键时间节点及家长重点关注的教育政策等,持续组织好“家长大课堂”“家长面对面”“优秀家长进课堂”等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二是深化家校沟通专项特色活动。中小学幼儿园每年9-10月集中开展家校交流活动,解读教育政策,介绍学校情况,解答家长疑问,深化家校沟通。坚持做好“千师访万家”以及校长信箱、公开热线等家校沟通活动,积极创新完善活动机制,密切家校联系,确保家长意见建议征集、办理、反馈形成闭环管理,提高家长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推进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围绕不同年龄段学生学段和家庭类型,开设相应的课程,以满足不同学段和不同领域家校共育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需要。组织线上线下系列家校活动,实现家校共育课程方式多元化,切实解决广大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四)开发共育资源。一是实施“优秀社会育人资源进校园”行动。发挥关工委优势,联合妇联、共青团、司法、民政、文明实践中心等部门,邀请“五老”、法治副校长、心理健康专家、消防指导员、非遗传承人等社会育人力量走进校园,宣讲党的创新理论、红色故事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学生审美鉴赏能力;开展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法治课程,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二是实施“社区共育”行动。鼓励社区整合资源,选取公益服务、岗位体验、劳动实践等典型领域,面向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多主题、重体验、增趣味的各种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让学生在亲身参与社区治理中,增强对社区的认知和热爱,建立自我价值感和归属感,为社区健康活力发展贡献力量的同时,收获成长。三是实施“基地研学实践”行动。推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演出场馆、体育场馆、公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特色化开展宣传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传承、兴趣培养和实践体验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完善共育机制。着力在馆校协同、医教互促、体教互融、家校互动、社教同频、警校同步上加强协同融合。区教育局负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区卫体局负责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区民政局负责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区文旅局负责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展实践育人活动。区住建局负责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区消防大队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学校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区宣传部门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并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营造育人良好氛围。区妇联负责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团区委负责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区关工委负责发挥“五老”作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区科协负责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村(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要利用村(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要开展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

五 、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24年12月)。成立晋城市城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0月)。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按照工作职责,聚焦职责,建章立制,细化措施, 逐项落实。区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推进会、调度会,通报工作,梳理问题,研究措施,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5年11月)。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区工作领导小组对部门工作进行评估,形成实验报告上报。

(四)完善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根据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提升效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联动。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充分认识到其在提升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生态、促进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高标准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推动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督查机制,将各有关部门、镇(街道)推动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大力推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有效模式、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积极推进协同育人实验区建设,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借助各类传播平台,深入宣传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附件:晋城市城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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