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办发〔2026〕9号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落实“市县同权”改革工作的通知
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落地见效,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市县同权”改革的通知》(晋市政发〔2026〕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便民利企、权责清晰、同标办理、分类推进原则,严格对照“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全面承接四类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办理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健全审管机制,确保9月底前所有改革事项全部承接到位、规范运行,实现市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群众企业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分类精准承接下沉事项
对照《晋城市“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我区共承接69项“市县同权”事项(见附件1),各事项承接部门要逐项认领对应事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直接下放、委托实施、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四类下放模式,分类落实事项承接工作,做到事项有人接、业务有人办、责任有人担。(2026年8月底前完成)
1.直接下放。直接下放的事项,由区级部门负责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并加盖区级审批公章,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2.委托实施。委托实施的事项,参照省级事项下放做法,由区级部门负责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3.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对审查要点明确、审查标准化程度高且不适宜直接下放或委托实施的事项,采取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由区级部门行使实质性审核权。区级部门受理并实质性审查后,出具准予同意的审查意见、加盖区级部门审批公章转报相应市级部门;市级部门当场加盖市级审批公章,不再进行材料审核,实现“见章盖章”,并根据申请人需求邮寄送达审批结果(涉密事项除外)。区级部门履行实质性审核责任,市级部门对审批结果负责,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4.服务窗口前移。对于审批难度大、暂时不适合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事项,由区级部门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开展形式性审查后,将材料一并报送至相应市级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查办理。办理完成后,由市级部门根据申请人需求邮寄送达审批结果(涉密事项除外)。市级部门对审批结果负责,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二)压紧压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健全审管联动协同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承接13项直接下放、27项委托实施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审批部门办结相关事项后,及时推送审批结果、办件信息至相应行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开展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也应及时将行政处罚、强制、征收、检查等监管信息推送给审批部门,实现审批信息实时共享、审管衔接闭环顺畅。(长期坚持、常态化落实)
(三)规范线下窗口运行
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统筹,各部门要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市县同权”综合服务窗口或专门窗口,统一提供线下咨询、受理、发证等服务。未进驻大厅的事项承接部门要及时进驻区政务大厅或由大厅的“市县同权”综合窗口受理相关业务。(2026年9月底前完成)
(四)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谁审批、谁保管”原则,规范“市县同权”各类事项审批材料、办件卷宗的收集、整理、归档、留存工作,做到一案一卷、材料齐全、格式统一、可查可溯,确保审批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长期坚持、常态化落实)
(五)加大改革宣传推广力度
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政务大厅、走访企业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市县同权”改革,营造良好氛围,提升改革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办事标准
所有下放事项严格执行全市统一事项名称、统一办事指南、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审查标准,全面实现市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严明工作纪律
各相关部门严禁出现拒收拒办、推诿扯皮、体外循环、拖延办理等问题,所有事项一律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规范办理。
(三)压实推进节奏
各相关部门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逐项补齐业务短板、完善办理机制,确保10月前全部事项承接到位、常态化规范运行。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相关部门确定1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对接、数据统计、问题反馈,于2026年8月31日前将《晋城市城区“市县同权”工作联络表》(附件2)盖章后报送至jcscqxzspj@126.com邮箱。自承接落实到位起,每月4日前报送事项受理、办理、推进落实情况。
四、保障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县同权”改革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骨干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工作举措、补齐业务短板。要主动对接市级主管部门,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跟班学习和业务指导,快速吃透审批规范、审查要点和监管要求,全面提升承接能力。对承接难度较大、业务相对复杂的事项,主动争取市级过渡期帮扶指导,平稳有序实现事项承接。
各相关部门要配合市级做好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流程优化、标准完善等工作,持续巩固改革成果,推动全区政务服务能力和营商环境持续提质升级。
附件: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