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办发〔2025〕26号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动态调整《晋城市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4〕1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晋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市政办〔2023〕50号)、《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晋城市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城政办发〔2023〕46号)工作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反馈意见,重新调整修订了《晋城市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增行政许可事项
1.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4〕1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
2.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
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
4.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
5.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
6.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实施。
7.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实施。
8.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由区民政局实施。
二、对行政许可事项要素进行修改
1.“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的实施部门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修改为“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2.“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实施部门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修改为“区民政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前置审查)”。
3.“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的实施部门由“区教育局”修改为“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及机构调整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名称、设定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晋城市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本部门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应当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事项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