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晋城市人民政府
网站支持IPv6 繁體中文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时政要闻 > 国务院要闻

7部门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6-06-25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姚霞飞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 谢希瑶)为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打击非法拆解行为,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商务部等7部门日前印发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国范围内整治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行为。方案于24日在商务部官网发布。

方案明确五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整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现象,严查假借二手车收购名义囤积转卖报废机动车及虚假“灭失”“出口”等行为;二是整治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现象,严打出租、出借、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及虚假录入报废机动车信息等行为;三是整治违规翻新、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及销售不合格再制造件等行为;四是整治使用虚假材料办理机动车注销现象,打击虚假报废及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行为;五是整治未在资质认定场地内拆解及随意丢弃、排放危险废物等不规范拆解行为。

方案提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规范经营水平,持续扩大报废机动车回收量占机动车注销量的比重,有效遏制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不断提高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回收再利用水平,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高质量发展。此外,指导地方兼顾光伏组件、风机叶片回收规范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从2026年6月至10月分阶段进行。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主办: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晋城市城区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1405020003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308号 晋ICP备18005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