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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制定《晋城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十项举措》 从现在起开展违法骑行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5-07-23    信息来源:晋城新闻网    编辑:姚霞飞

暑期是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高发期,为全面提升学生出行安全保障能力,筑牢交通安全防线,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切实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晋城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十项举措》。

全员发放骑行告知书。由教育部门牵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学段分类编制《交通安全告知书》,明确禁止未达法定年龄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机动车,并由学校精准推送,确保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及家长。

开展违法骑行专项整治。7月21日至8月31日,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开展暑期未成年人违法骑行(驾驶)专项执法行动。对查处学生,依法处理并通知监护人到场严加管教,同时通报所在学校加强教育管理。

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7—8月,由教育部门牵头,整合各类媒体和平台资源,开设暑期交通安全专栏,集中推送权威解读的交通法规、剖析警示案例、普及安全出行知识,形成立体化宣传。

全面排查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7月31日前,公安交警部门完成全市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横道、隔离护栏等)排查及问题清单建立;8月31日前,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教育部门完成校门口防冲撞设施建设,提升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防护水平。

制作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制作《学生交通安全警示片》,集中曝光涉及学生违法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机动车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9月10日前组织学校通过班会、家长会、开学第一课等形式集中播放,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骑行、驾驶行为。

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秋季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组织全体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监护承诺书》,明确家长的具体监护责任(如监督子女遵守交规、加强日常教育监管等),督促其主动配合,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建立电动自行车停放监管机制。9月10日前,各学校制定并实施校内车辆停放管理和学生骑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劝导教育违规骑行学生,及时告知家长及学生所在班级。

建立违规行为通报制度。9月10日前,各学校建立学生违规骑行校内通报教育制度,对公安交警部门推送、教师日常发现或接到反映的学生违规骑行、驾驶信息,及时进行通报教育,并将每起案例纳入警示教育资源库。

开展交通安全优秀班级(学生)评比活动。秋季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成效纳入优秀班级、优秀学生评比,表彰成效显著、行为规范、家校协同良好的集体与个人,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与文明素养,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守规则”的校园氛围。

全面落实“护学岗”制度。秋季新学期开学后,公安部门常态化落实“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工作,每周1—2次开展分区域、分时段的校门口执法检查。各学校整合值周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等力量,加强上下学时段校门前交通指挥疏导与秩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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